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安全与日常管理工作,强化研究生宿舍安全意识,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整洁优雅、文明和谐的宿舍环境,切实保障住宿研究生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重医大文【2017286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宿舍安全检查、杜绝宿舍安全隐患

1.为强化研究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学院在学校保卫处和宿管科组织开展的宿舍安全联合大检查基础上,每月组织开展1次研究生宿舍安全专项检查,按照《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重医大文【2017286号)规定的安全事项,进行严格的宿舍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整改。

2.各学院应承担本学院研究生宿舍内部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积极进行研究生宿舍安全自查工作,定期(每月不少于1次)开展研究生宿舍内部安全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后勤宿舍管理科,督促本学院研究生消除宿舍内的安全隐患。

3.校研究生会要主动参与研究生宿舍区安全管理,及时向院系管理教师、学院及有关部门通报检查结果和发现的安全隐患,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宿舍区研究生与住宿管理服务部门的信息沟通。

二、落实宿舍安全责任、严肃处理违纪行为

1.对在学校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宿舍安全检查行动中,发现宿舍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对无法落实产生安全隐患当事人或累计通报3次及以上的研究生宿舍,将被认定为“存在安全隐患宿舍”,学校将不定期公布“存在安全隐患宿舍”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给予该宿舍集体全校通报批评及相应处理。一年内被认定为“存在安全隐患宿舍”数量较多或未整改培养单位,在学校学院目标考核“研究生教育”考核指标中,“研究生管理”考核项目予以扣分。

在学生宿舍安全隐患通报中,对能够落实产生安全隐患当事人的,当事人每学年被通报1次者,学院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处理,累计通报2次者由学院给予全体通报批评处理,3次及以上者由学校给予警告处分;引起火警、火灾或其他严重后果者,按照《重庆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宿舍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要坚持长抓不懈、始终如一。各学院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树立“安全无小事,人人都有责”的理念。对于被通报的学生既要严肃处理,又要耐心教育引导,通过长期卓有成效的工作,使我校的研究生宿舍安全及文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规范审批退宿制度、加强校外租房管理

1.凡是我校在籍全日制硕士生、博士生,足额缴纳住宿费的,学校和学院为其安排住宿。住宿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按指定宿舍楼、房间、床位就寝。研究生住宿实行实名住宿,不得私自将床位让与他人,不得私自调换、转让宿舍或出租床位。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予当事人相应纪律处分。

2.学校和临床学院应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解决住宿问题,各学院应坚持严格管理的原则,从严、规范审核研究生退宿申请。已入住学校研究生公寓的研究生,确因特殊情况,如出国、休学、结婚、疾病、联合培养、专业实践等原因需在校外住宿的,填写《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院系进行存档。校外住宿期间的安全问题及相关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3.加强对已在校外租房研究生的排查与管理;对于特殊原因确需在校外租房的研究生,要加强其安全教育,并逐一登记,说明租房的原因、房屋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经本人与家长双方签字后各学院存档。各学院要准确掌握校外住宿研究生基本信息。

四、开展宿舍文化建设、加强宿舍安全教育

1.研究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为丰富研究生课外生活,营造互助、互爱、积极、愉悦的学习生活氛围,我校将在研究生中开展“研究生文明宿舍”等活动。通过活动,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增加相互的了解,激发同学的创新热情与合作意识。

2.利用先进文化、学术规范教育、科技创新等方面成果,探索建设研究生宿舍文化长廊。充分利用公寓大厅宣传栏,对研究生进行意识形态的教育和引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宿舍文化建设,把宿舍作为“立德树人”的第二课堂,作为对广大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着力加强研究生宿舍文化建设。

3.各学院每学期至少组织安排一次研究生学习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消防安全、网络安全教育等主题教育,通过集中观看消防安全视频、张贴安全警示常识、消防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化对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强化研究生的安全意识,提高研究生的防范能力,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急救技能,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环境。

研究生院

202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