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研究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4   浏览次数:

                                   

研院2021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年末岁尾,国外疫情持续蔓延,国内多地发生关联疫情,扩散风险加大,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全面落实《重庆市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坚决防止校园内源头性疫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校园稳定。按照12月23日全市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点地区来渝返渝研究生排查

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各培养单位要加强12月4日以来,有西安、延安、咸阳等陕西旅居史来渝返渝研究生的排查。严格按照按照如下方式,进行精准分类管控:

(一)12月4日0时12月8日24时之间,有西安、延安、咸阳旅居史的来渝返渝研究生,全部开展2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抵渝后已经开展2次核酸检测的人员,须再次进行1次核酸检测(与上次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

(二)12月9日0时至12月22日24时之间,有西安、延安、咸阳旅居史的来渝返渝研究生,原则上实施14天集中隔离(自离开上述地区开始计算,不足14天的应补足隔离时间),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可实施严格居家隔离(单人居住、足不出户)。隔离期间,在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不足14天的,核酸检测频次参照执行,但应至少检测2次以上)。

(三)12月23日0时起,西安、延安、咸阳来渝返渝研究生,全部实施14天集中隔离,并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目前仍在中高风险地区研究生暂不返渝返校,集中隔离事项对接研究生院邓成廷(68485268)。

二、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培养单位要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加强大型聚集性活动审批与管理。鼓励采用线上方式举办活动,确需线下举办的,应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经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同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控活动规模、时长,不得邀请市外人员参加活动。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出行宣传引导

各培养单位要充分发挥导师、管理老师和学生干部作用,加强学生出行引导。元旦期间,倡导师生不离渝,在渝、在校过元旦。确需离渝返家的研究生,须履行请假手续,经院系审批同意后方可离渝。各培养单位对离渝研究生的行动轨迹、健康状况、密切接触情况摸排清、跟踪好、管到位,“一人一档”建立离渝、留校研究生信息台账。研究生管理老师要带头在渝过节,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渝。

疫情变化迅速,各培养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强化研究生管理,密切关注疫情动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告反馈。

 

 

研究生院疫情防控小组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