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23届毕业研究生:
为确保2023届毕业研究生安全、文明、有序离校,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毕业氛围。请各培养单位结合具体情况,安排做好毕业研究生离校教育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办理离院手续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往年本单位研究生离院情况,自行制定离院方案、完成离院审核。
二、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
步骤1:离校手续办理
主要部门和环节(环节办理次序不分先后,可同步完成):
部门 |
离校内容 |
后勤管理处 |
毕业生信息收集、退房手续办理、毕业生归还公物、结清水电费等 |
图书馆 |
退还图书、费用清理等相关通知 |
附属大学城医院 |
毕业生医保停保相关手续办理 |
财务处 |
清理学生欠费、完清学生学费、杂费及医疗费等相关手续,办理校园卡退款手续(含实验动物中心、临床检验中心有试剂领用等相关手续等) |
研究生院 |
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档案等 |
备注:相关办理程序见附件《各部门2023届毕业生离校办理须知》。
研究生缴费情况和离校各事项办理情况查询方式:参见附件“财务处2023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须知”。毕业生可通过学校圈存机器或通过手机微信关注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步骤2:证件领取
院系领证环节: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6月30日上午在校本部第二教学楼105领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等资料。
毕业生领证环节:完成所有离校手续后,毕业研究生携带院系规定材料,到院系指定时间、地点完成离校审核,并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获奖证书等。
院系离校审核环节:
1.院系需安排专门人员审核毕业生离校手续是否完成,并对毕业生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等情况登记。院系可通过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对离校情况进行审核。
2.院系需及时注销本单位毕业生的研究生证。
备注:
1.委托代领:研究生若需他人代领毕业证、学位证等重要材料,请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申请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
2.定向委培领取办法:统招定向和统招委培研究生,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原件由研究生院统一邮寄至本人单位。如有本人领取,必须有原单位开具加盖公章的介绍信。
3.个别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同学,可按院系要求时间到本院系有关部门领取。
4.院系审核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所收材料自行留存备查。
5.离校手续请务必于7月1日前完成,否则影响证件领取办理。离校时间原则上最迟不超过7月2日。
6.毕业证、学位证唯此一份,领取后请注意妥善保存,遗失后不能补办。
三、毕业生档案整理
档案集中整理:6月20日—6月30日
预计邮寄时间:7月上旬,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递完成3个工作日后,研究生院将档案转递去向在研究生院网站学生管理栏目的最新动态进行公布,供查询服务。联系电话:023-68485268。
四、认真做好毕业阶段安稳工作
1.各学院要继续加强毕业生安全管理,加强毕业研究生文明离校教育。加强人身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提醒毕业研究生注意宿舍安全,合理用电,切实消除火灾事故隐患,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2.研究生导师要高度重视毕业离校期间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要主动与学生加强交流,及时了解情况,排除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做好未就业、未毕业研究生的关心指导,尤其是做好重点地区和贫困研究生就业帮扶。
3.毕业研究生要继续遵守学校管理规定。不得酗酒闹事、不得打架起哄、不得乱掷杂物、不得损坏公物、不得乱涂乱画、不得无假外出。
祝各位同学事业有成,前程似锦!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