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重医大文〔2014〕348号)精神,以及《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5月8日至5月19日,经研究生个人申报,各院系严格按照评定标准进行审核和公示后,经研究生院复审,现将评定结果(详见附件)进行全校范围内公示。
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5月30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制向研究生院反映。
联系人:邓成廷 电话:68485268
附件: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