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院、各相关学办(学生科):
我校2018届毕业生即将毕业离校,为做好贷款毕业生管理的相关工作,我校2018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在离校之前务必同银行之间完善办理贷款展期工作、贷款毕业生数据录入工作以及贷款毕业生相关材料装档工作,如未完成相关程序,按照规定将暂缓办理贷款毕业生离校的相关手续。此工作自即日起启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望各相关学办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一、国家助学贷款
1.贷款毕业生清理
由于个别贷款学生的信息在发生变化,导致学校贷款办公室原有的贷款毕业生相关信息不能保证完全准确,为此,请各学办尽快将最新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还款处理流程》(附件3)宣传到位。凡有退学、休学、降级或学制发生变化的贷款毕业生,需提供由教务处出具的该生退学、休学、降级或学制证明(用A4纸打印或手写)并盖章;应征入伍的提供休学证明;因考上研究生或专升本需签订展期协议的毕业生需提供调档函或由研招办或教务处出具的盖有公章的证明。以上材料由学办老师交到贷款办公室胡颖处,截止时间为6月6日下午5:00。
2.提前还贷工作
详见附件3《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还款处理流程》
3.办理展期手续(6月中旬)
涉及对象:未还清贷款但已考上本校研究生或本校专升本的2018届毕业生。
签订内容:本人当场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的申请》。(以上表格由助学贷款办公室统一提供)。
具体要求:
⑴展期协议签订时间大概在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将专门通知。请学办老师通知学生这一时期务必在校,若错过统一签订协议的时间,只能由学生本人到银行签订协议,相关费用自理。
⑵签订展期协议的前提是需按照前述“贷款毕业生清理”要求,在6月6日前向贷款办公室提交过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⑶签订协议时学生本人须带上借款合同(需填合同号,合同号也可由教师协助学生在学工群共享中查询)、黑色签字笔、学生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由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录(https://zxdk.cdb.com.cn/)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在“毕业生贷款确认”功能中导出《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名单》;
2. 由于系统上的学生专业等相关信息不准确,导致贷款办公室只能根据学生初始信息进行简单分类,估计有信息错误的学生(特别是临床医学专业,很多学生没有注明是一系还是二系,资助中心只能简单地归到临床学院,请学生自行根据姓名和身份证号查找)。各学办将《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名单》发到各毕业班群共享里面,学办老师同时通知此表上生源地贷款应届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www.csls.cdb.com.cn)于6月10前“更新个人信息”,提出“毕业确认”申请,并打印《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签字按手印后交学办(院系),交学生资助中心一份,学办(院系)留存一份;
3.完成“毕业确认”申请和个人信息更新后,学办(院系)在系统中审核学生提出的“信息更新”和“毕业确认”,予以确认;
4.贷款办公室对完成以上程序的贷款毕业生进行网上毕业放行(提醒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务必完成以上步骤方可放行);
5.如密码丢失或学制发生变化,均需与当地资助中心联系。原2011级七年制转5+3的学生,请与当地资助中心联系修改学制,学制修改不成功的请按原合同约定还款,同时需进行网上毕业确认;
6.若在《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名单》中出现但本年度不毕业的学生或今年该毕业却没出现在《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名单》的学生,请与当地资助中心联系修改原学制或入学信息;
7.需提前还款的同学可以到两个校区的学生资助中心通过POS进行还款,也可以回当地资助中心还款,还可以通过支付宝还款。
8.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还清贷款的可不做毕业确认。五月中旬以后还款的需进行毕业确认。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各院系或学办根据已掌握的贷款毕业生名单,通知该类学生将毕业后的最新信息报给贷款银行,并保持跟贷款银行的联系,按合同要求准时还清贷款本息。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届贷款毕业生通知及相关材料(含如下4个子附件).rar
1.《重庆医科大学2018届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名单》
2.《2018届毕业生生源地贷款操作流程》(学生版)
3.《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还款处理流程》
4.关于做好2018届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的通知及相关材料
联系人:胡颖 TEL:68485755(老校区)
胡颖 TEL:65714477(新校区)
重庆医科大学助学贷款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