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全体2024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为做好我校2024届研究生档案寄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档案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毕业生整理和寄送工作,组织2024届毕业研究生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表格电子版已上传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盖章。
研究生党员发展有材料,各单位以院系要有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将相关材料按规定装入党员档案袋并密封,在封面注明学生姓名和学号,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以上材料由各培养单位统一整理收齐后按学号排序,并于6月14日前交研究生院邓成廷处。
二、毕业生档案去向
(一)已就业且用人单位(或单位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同意接收的毕业生,按用人单位相关要求转寄。
(二)已就业但用人单位不接收(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代其托管)的,可选择以下去向:
1.原则上尽可能回生源所在地。
2.学生自行联系其他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档案,凭与其签订的托管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转寄手续。
(三)未就业毕业生可选择以下去向:
1.原则上尽可能迁回生源所在地。
2.学生自行联系其他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档案,凭与其签订的托管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迁转手续。
3.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的,可由各研究生院暂存保管(保管期限最多2年)。暂存保管满两年后未办理档案迁转手续的,由研究生院统一寄回毕业生生源所在地相关机构。
(四)线上填写毕业生档案信息
1.通过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智慧就业平台及时、准确录入档案转寄信息。若选择回生源地,系统会自动填充档案相关信息。
操作手册见附件1-重庆市就业系统2024届毕业生档案转递信息校对(学生)。
2.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进行毕业去向、档案转递信息等确认。确认后全国系统才可生成转递编号。
操作手册见附件2-全国就业系统毕业生去向和档案转寄信息确认操作指南(学生)。
(五)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
组织毕业生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附件3)(不能涂改);其中“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告知书”裁下后由毕业生本人保管;“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各培养单位统一收齐后在左上角用铅笔写上学号并于6月21日前交研究生院邓成廷处,随档案密封后进行转递;
不同省份要求不一,有省份会将缺失“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的档案直接退回,严重影响毕业生就业和档案转寄工作。
三、档案交寄手续办理
(一)考取本校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档案
考取本校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档案,学生可以不同填写高等学校档案转递单,待新生开学后由研究生院统一转交各培养单位。
(二)档案寄送地址确认
6月24日,研究生院通过“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智慧就业系统”导出学生档案邮寄地址,并发各培养单位核对按各培养单位校对后的地址进行最终寄送。
(三)档案接收情况查询
研究生院将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邮寄档案,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递完成3个工作日后,研究生院将档案转递去向在研究生院网站学生管理栏目的最新动态进行公布,供查询服务。邮政公司会将快递单号以短信方式发送到学生本人留存的手机号,学生可登录网站(http://www.ems.com.cn/)查询跟踪快递行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