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助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31   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各2017级博士研究生: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大学研究生“三助”实施办法》(重医大【2014】348号文)精神,学校设立第四学年全日制博士生“助研”岗位,现将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进入第四学年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于第六学期提出延迟答辩申请。

二、津贴标准

    共计10000元,岗位津贴标准为1000元/月/人,按月发放,资助时间2020.9-2021.6 ,共计10个月。若研究生完成秋季毕业答辩,则结束岗位聘用。

三、申请程序

    1. 研究生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2017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点击“研工管理”中的“三助岗位申请”,选择“三助类别”中的“助研”,填写申请理由和相关工作经历等个人基本信息后提交,个人段端显示“已提交(未审核)”即可。

2. 导师、院系审核。研究生导师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对研究生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后提交至院系管理人员,经院系管理人员审核后提交至研究生院。

3. 研究生院审核,设立专项经费。研究生院对院系审核结果进行复审,并根据岗位申请人数设立本学年研究生“助研”专项经费。

四、申请时间

    2017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请于2020年9月10日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完成岗位申请。

    联系人:王纳仕,电话68485268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三助”实施办法(重医大文【2014】348号)

 

                                           

研究生院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