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5级研究生中开展“创先争优”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31   浏览次数:

 

各院系、全体2015级研究生: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创先争优”条例》、《单项奖评选比例及评选条件》、《“联邦奖学金”评选办法》的精神,2015级全体全日制研究生(不含七年制)“创先争优”评选活动即将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请各院系、各班班委、各党支部干部广泛宣传、动员,严格按照《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创先争优”条例》(2015年9月最新版)以及《单项奖评选比例及评选条件》的要求,采取个人自由申报、群众推荐的方式(材料报各班班长处)进行参选和评定。参评人员需向班级提供所在院系盖章认可的所有佐证材料(其中课程成绩需本人登陆研究生系统截图打印、发表文章及其他材料提交复印件及参加或组织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及文体活动统计表原件 见附件5),班委、支委干部讨论推荐,各类人选不超于指标数,各班级需对评选结果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以班级为单位将评选结果汇总表、填写完整的推荐、审批表(纸质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以及经院系审核盖章的名单(纸质一份和电子版)和所有佐证材料于11月20日17点前报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刘小平处。电子版发送至:804580670@qq.com

 特别说明:每位研究生最多可以申请一个校/系级三好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加上一个单项奖的荣誉指标,不得超标申请。

“联邦医学教育奖学金”在研究生中每年评选15人,仅限于在当年度已评选出的校级优秀学生中由研究生院推选。

 特此通知。

                       

附件(含以下六个附件):“创先争优”附件.zip

 附件一.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创先争优”条例》(2015年9月最新版)

 附件二. 单项奖评选比例及评选条件

 附件三. 各院系参评学生人数及比例

 附件四. 创先争优各类表格

 附件五.研究生参加或组织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及文体活动统计表

 附件六. 评选结果汇总表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