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8级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国、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领大学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学习,使大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接班人,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渝教学函〔2021〕4号)文件要求,结合研究生教育实际,现将我校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以及推荐重庆市优秀研究生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8级全体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种类
1.校级优秀
重庆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
2.市级优秀
(1)重庆市普通高校三好学生
(2)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
(3)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
(4)重庆市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
(5)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6)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7)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
(8)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9)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推荐为重庆市先进的研究生,必须获得过2020-2021校级创先争优相应类别的荣誉称号,推荐为市级优秀毕业生的,必须获得2021年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文号待定。
三、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参见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办法》优秀毕业生部分。
2.市级优秀。参加附件2:《重庆市2021年市级先进评选条件》。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推荐条件的申请人规范填写推荐审批表(附件6,7),于4月28日17:00前向所在院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各院系组织评审并公示,于5月7日17:00前将推荐审批表(附件6,7一式二份,纸质和电子)、汇总表(附件8),有效佐证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黄文桥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63084385@qq.com。
3.学校组织复审,并公示5日。
四、评选比例
1.各院系按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10%的比例推荐2021年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名额不足1人者可按1人推荐(具体分配见附件4);
2. 市级荣誉指标数详见附件5,由研究生个人申请,院系推荐,学校组织评定。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党委签署意见上报市教育工委。
3. 每位研究生原则上最多可申请一个市级荣誉指标,事迹特别突出的,由院系把关,最多可报两类市级先进。
五、其他问题说明
1. 文章佐证材料要求:每篇SCI论著均须提供全文复印件及学校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收录证明;中文论著须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或清样及版面费发票复印件。以上材料院系须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并在复印件首页上盖公章,并注明“经审核,与原件符合。”非SCI收录期刊的国内外英文文章不予认可。
2. 科研成果、奖励证明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8日。
3. 联系人:王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68485268
附件:
1.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办法》优秀毕业生部分
2. 《重庆市2021年市级先进评选条件》
3. 2018级研究生创先争优校级荣誉名单
4. 各院系推荐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情况表
5. 市级先进名额分配情况表
6. 重庆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审批表
7. 重庆医科大学毕业研究生市级荣誉推荐审批表
8. 重庆医科大学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和市级荣誉材料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