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9级、2020级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领大学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学习,使大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渝教学函〔2022〕11号)文件要求,结合研究生教育实际,现将我校评选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以及推荐重庆市优秀研究生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级、2020级全体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种类
1.校级优秀
重庆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仅2022届毕业研究生)
2.市级优秀
(1)重庆市普通高校三好学生
(2)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
(3)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仅2022届毕业研究生)
(4)重庆市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
(5)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6)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7)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
(8)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9)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推荐为重庆市先进的研究生,必须获得过2021-2022校级创先争优相应类别的荣誉称号,推荐为市级优秀毕业生的,必须获得2022年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文号待定。
三、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参见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办法》优秀毕业生部分。
2.市级优秀。参加附件2:《重庆市2022年市级先进评选条件》。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推荐条件的申请人规范填写推荐审批表,于2022年4月12日下午17:00前向所在院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1)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填写附件6和8;评选市级优秀毕业生提交附件6、7、8;其中附件6和7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评选市级荣誉(除市级优秀毕业生),请填写附件7和9,其中附件7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3)评选市级先进班集体的,填写附件9和10,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推荐为市级先进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院报研究生院。于4月15日12:00前将推荐审批表(附件6,7一式二份,纸质和电子)、汇总表(附件8,9,10),有效佐证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黄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63084385@qq.com。
3.学校组织复审,并公示5日。
四、评选比例
1.各院系按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10%的比例推荐2022年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名额不足1人者可按1人推荐(具体分配见附件4);
2.市级荣誉指标数详见附件5,由研究生个人申请,院系推荐,学校组织评定。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党委签署意见上报市教育工委。
3.每位研究生原则上最多可申请一个市级荣誉指标,事迹特别突出的,由院系把关,最多可报两类市级先进。
4.开展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推荐工作,坚决杜绝评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五、其他问题说明
1.文章佐证材料要求:每篇SCI论著均须提供全文复印件及学校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收录证明;中文论著须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或清样及版面费发票复印件。以上材料院系须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并在复印件首页上盖公章,并注明“经审核,与原件符合。”非SCI收录期刊的国内外英文文章不予认可。
2.科研成果、奖励证明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1日。
3.联系人:黄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68485268。
附件:
1.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办法(2021年修订)
2.重庆市2022年市级先进评选条件
3.2019级、2020级研究生“创先争优”校级荣誉名单
4.各院系推荐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情况表
5.市级先进名额分配情况表
6.重庆医科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审批表
7.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市级荣誉推荐审批表
8.重庆医科大学评选2022届校级和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
9.重庆医科大学评选市级荣誉材料汇总表
10.先进班集体评选表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