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届毕业研究生就业须知
发布时间:2019-09-15   浏览次数:

2020届毕业研究生就业须知



我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毕业研究生就业过程中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就业的基本原则

毕业研究生的就业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面向基层、科研、教学和生产第一线以及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方针和原则。其择业方式主要采取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以学校为主导,在服务范围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去向

毕业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通过“双向选择”未落实具体工作单位的,可派遣到生源地区进一步落实就业单位。

二、就业工作时间安排

1:就业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内容

9月—10月

总结毕业生就业经验
制定新一届研究生就业方案
上报审核毕业生生源数据

启动就业工作

10中旬

公布就业政策和就业程序
毕业生准备推荐材料
就业双选会准备工作

12月—下年4月

就业质量报告公布
12月1日前,请毕业生自行准备好就业推荐表、简历等材料
从12月开始,就业方案逐月上报(请同学签约一定要谨慎)

下年5月

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毕业生就业计划协调会
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上报教育部审批

下年6月

毕业鉴定和各种毕业教育活动开展,优秀毕业生表彰
毕业生派遣审核及派遣证打印

下年7月

毕业生离校
派遣证发放
毕业生档案寄送
部分毕业生改派


就业工作流程:毕业生数据上报(研究生院)毕业生数据审核(重庆市教委就业中心/研究生院)就业推荐表填写(毕业生)毕业推荐表审核(院系/研究生院)毕业生领取协议(用人单位开具接收函)毕业研究生签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返回学校盖章毕业生就业数据录入(院系)毕业生就业方案月报送(研究生院)毕业生就业方案最终报送及审核(研究生院/重庆市教委就业中心)打印及分发报到证(重庆市教委就业中心/研究生院/院系)集中改派(研究生院/毕业生)毕业生改派(毕业生/研究生院/就业中心)

三、就业信息主要途径

(一)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https://yjsy.cqmu.edu.cn/index.htm

(二)重庆医科大学就业网

http://cqmu.bysjy.com.cn/

(三)各院、系、班QQ群

(四)其他兄弟院校就业网站

(五)其他各种正规招聘网站

四、就业推荐的范围

在校的全日制学历学位教育且档案在学校的非定向就业的2020届毕业研究生。

档案未在学校的学生学校不负责推荐就业。

定向和委培研究生原则上回原定向或委培单位就业。(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邮寄至原单位)

五、正确填写就业推荐表

就业推荐表请下载和填写说明请查看: 《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填表说明》(可彩印使用)。
   填写完整的推荐表需院系审查加盖院系公章后,每周四下午14:3017:00交学校研究生院,周一下午14:3017:00领取。毕业研究生可以将研究生院审查盖章的推荐表,与自己的其他自荐材料、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等一起装订成推荐书使用(注意材料的简洁性),也可以单独使用(毕业生如需多次使用,请自行复印)。2020届毕业研究生推荐表办理时间截止于2020年1230日,原则上逾期不予办理。

六、慎重签订就业协议

研究生在本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领取三方协议(院系需在协议学生信息处盖章),签约后将协议返回学校研究生院盖章,院系对本单位就业情况进行统计。(请及时将三方协议返回学校,否则影响毕业户口、档案寄送、毕业生派遣等后续工作)

因随时需要上报就业信息,请同学认真考虑后再领取就业协议,一般不再重新签订。不得随意更改、伪造就业协议书。

如由违约行为,请携带之前发放的三份协议书、新单位开具的接收函和原单位的解约函到研究生院领取新协议。

请各位毕业生尽量于2020年5月底前落实就业单位,以便及时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否则将按政策规定派回毕业生生源所在地进行二次派遣。

注:请毕业研究生认真阅读《重庆医科大学关于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的管理规定》

七、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去向

(一)回原籍(户口档案均可)

毕业当年根据生源所在地省份的要求,自愿派回生源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厅、教育厅或各省、市具体负责就业的部门。

(二)学校暂留(户口档案均可)

暂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在学校保留2年;超过2年由学校转入毕业生生源地所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三)人事代理(户口档案均可,每年政策可能有调整)

2015年开始,档案和户口托管公共机构托管由毕业生本人自行办理,每年政策可能有调整,详情见公共托管机构当年通知。

注:毕业生办理档案档案托管后,务必将合同单复印件交至研究生院,否则无法正常寄送。档案托管及户口迁移政策以当年所出通知为准。

八、就业报到证的办理

(一)首次办理

学校统一上报就业方案,市教委审核后集中打印就业《报到证》。

(二)重新申领或调整改派

1.原来有用人单位的调整改派

所需材料:原就业《报到证》(粉色联)、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函件、新单位的接收函件或新签订的协议书、人事档案(或新单位开具的档案接收证明)。

2.原来无具体用人单位的调整改派

所需材料:原就业《报到证》(粉色联)、新单位的接收函件或新签订的协议书、人事档案。

就业《报到证》遗失重新办理

所需材料: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到学校就业管理部门确认。(遗失补办报到证信息需和之前报到证信息一致)

3.办理调整改派或补发就业报到证时

   1)已就业毕业生,原则上在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因特殊情况(如原单位是非国有单位或企业,原灵活就业等)可放宽到2年内。

2)待就业毕业生初次就业,原则上在2年内改派。

3)补发报到证,原则上在2年以内。

九、毕业生选择单位应注意以下几点提示

(一)广泛收集就业信息。

(二)积极参加就业双选会,谨慎签约

(三)定位准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适合自己的就业单位

(四)面向基层单位。

(五)及时返回材料。请务必及时将证明就业的材料(三方协议书、接收函等材料返回至本人所在院系,否则影响毕业生正常派遣。

十、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请假问题

毕业研究生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院、各院系和本人导师制定的培养计划执行:不能与研究生培养计划发生冲突。就业过程中如需请假离开学校,请严格遵循学校、院系的请假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务必报知导师和院系知晓。

十一、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要有甄别真假就业信息的能力,防止被虚假就业信息欺骗。毕业生在求职过程如需离校,请务必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因毕业生离校求职发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问题,学校一概不负责任。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9月


附件1: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调整改派办理指南

附件2:重庆医科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暂行办法

附件3:重庆医科大学毕业研究生协议书领取说明

附件4:关于加强重庆医科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管理的通知

附件5:重庆医科大学毕业研究生协议书换(补)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