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引进的相关规定
(一)引进对象
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包括一般专业博士及特需专业博士);一般年龄<45岁。
其中特需专业博士是指:护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
(二)引进形式
全职引进,即将引进博士的人事关系正式转入我校。
(三)博士引进相关待遇
引进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除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享受的基本待遇外,我校对引进的博士还给予如下待遇:
1.引进相关费用
引进费 类别 |
住房补贴 (服务期、万元) |
安家费 (服务期、万元) |
人才津贴 (以10年计,万元) |
科研启动费 (万元) |
合计 (以10年计,万元) |
|
2年 |
5年 |
10年 |
2年 |
5年 |
10年 |
省政府 |
学校 |
人文类 |
理工类 |
人文类 |
理工类 |
一般博士 |
6 |
15 |
30 |
6 |
15 |
30 |
9.6 |
3.6 |
3 |
5 |
76.2 |
78.2 |
特需博士 |
10 |
25 |
50 |
/ |
98.2 |
备注:(1)关于住房补贴:省财政补贴在高层次人才入职后必须按相关规定申报,不重复发放。 (2)关于安家费:签订2年服务期合同的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及安家费;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一般专业博士、特需专业博士分别先发放住房补贴及安家费20万元、30万元,剩余10万分2年发放(5万元/年);签订10年服务期合同的一般专业博士、特需专业博士分别先发放住房补贴及安家费40万元、60万元,剩余20万分4年发放(5万元/年)。 (3)关于人才津贴:服务期内,在享受省政府发放津贴(每月800元)的基础上,学校每月再发放津贴300元,服务期满,停止发放学校的人才津贴。 (4)关于科研启动费:在课题标书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一次性发放。 |
2.职称待遇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聘用。若所引进的博士自身具有高级职称(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在有空岗的情况下原则上同等条件下按其所具有职称资格优先聘用,特需专业博士经学校考核综合能力特别优秀的可直接聘为副教授。
3.工作、生活保障
由学校为其配备5000元以内的工作电脑壹台;提供花溪校区60M2左右公租房1套(按学校公租房相关规定执行)。
4.其他规定
(1)特需专业博士配偶,需由学校协助安排工作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全职引进博士可与学校签订2年、5年和10年的服务期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进行考核,并按服务年限兑现相关待遇。若2年或5年服务期合同满后,可续签一次合同至5年或10年,学校根据续签年限和相关规定兑现剩余待遇。
二、岗位、计划及要求
(一)需求计划
2019年计划引进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100名,择优引进。
(二)岗位及要求
岗位类别 |
专业 |
要求 |
教师 |
中医学 |
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年龄<45岁、 全职引进 |
教师 |
临床医学 |
教师 |
中西医结合 |
教师 |
护理学 |
教师 |
基础医学 |
教师 |
中药学 |
教师 |
药学 |
教师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教师 |
生物学 |
教师 |
生物工程 |
教师 |
针灸推拿学 |
教师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教师 |
护理学哲学 |
教师 |
中西医结合康复学 |
教师 |
环境医学 |
教师 |
中医养生 |
教师 |
养生学 |
教师 |
运动康复学 |
教师 |
运动人体科学 |
教师 |
民族传统体育学 |
教师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教师 |
化学 |
教师 |
作物学 |
教师 |
植物病理学 |
教师 |
物理学 |
教师 |
数学 |
教师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教师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教师 |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
教师 |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
教师 |
特种经济动物饲养 |
教师 |
基础兽医学 |
教师 |
预防兽医学 |
教师 |
临床兽医学 |
教师 |
中兽医学 |
教师 |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 |
教师 |
教育史 |
教师 |
特殊教育学 |
教师 |
高等教育学 |
教师 |
职业技术教育学 |
教师 |
教育技术 |
教师 |
哲学 |
教师 |
法学 |
教师 |
历史学 |
教师 |
统计学 |
教师 |
文化学 |
教师 |
社会学 |
教师 |
政治学 |
教师 |
民族学 |
教师 |
心理学 |
教师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教师 |
工商管理 |
教师 |
农林经济管理 |
教师 |
公共管理 |
教师 |
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
教师 |
理论经济学 |
教师 |
应用经济学 |
教师 |
中国语言文学 |
教师 |
英语语言文学 |
教师 |
外国语言文学及应用语言学 |
教师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三、报名方式
1.应聘博士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3134888924@qq.com(用word文本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发送主题请填写“姓名+所学专业+毕业学校+毕业时间”;
2.初审合格后,我校将统一组织面试及考察,电话或邮件通知;
3.对应聘博士的资格审查工作,应聘博士提供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阳市花溪区大学城栋青南路(邮编:550025)
公招邮箱:3134888924@qq.com
咨询电话:0851-88233046;0851-88233060
联 系 人:罗老师 刘老师 张老师(校人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