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毕业研究生就业过程中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就业的基本原则
毕业研究生的就业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面向基层、科研、教学和生产第一线以及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方针和原则。其择业方式主要采取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以学校为主导,在服务范围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去向
二、就业工作时间安排
2020年9月开始—研究生毕业离校后两年
三、就业信息主要途径
(一)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https://yjsy.cqmu.edu.cn/
(二)重庆医科大学就业网
http://cqmu.bysjy.com.cn/
(三)其他兄弟院校就业网站和人力资源招聘网站
四、就业推荐的范围
在籍全日制非定向就业2021届研究生。
定向和委培研究生原则上回原定向或委培单位就业。
五、正确填写就业推荐表
就业推荐表请下载和填写说明请查看附件4:《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填表说明》。
毕业研究生可以将将就业推荐表与自己的其他自荐材料、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等一起装订成推荐书使用(注意材料的简洁性,如需多次使用,请自行彩印就业推荐表)。
六、慎重签订就业协议
研究生在本院系领取三方协议,签约后将协议返回本人所在院系和学校研究生院加盖公章,之后将一份协议返回院系统计、一份返回用人单位、一份自行留存。
请毕业生同学根据个人情况,慎重考虑,在和用人单位充分沟通了解的情况下签署就业协议(要问清楚违约金)。协议一般不重新签订。不得随意更改、伪造协议书。
如有违约行为,请携带已签的三份协议书、新单位开具的接收函和原单位的解约函到研究生院领取新协议。
注:请毕业研究生认真阅读《重庆医科大学关于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的管理规定》。
研究生院办公地址:校本部第二教学楼1楼102办公室
六、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去向
暂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相关要求见后续专项工作通知。
八、就业报到证的办理
(一)首次办理
学校统一上报就业方案,市教委审核后集中打印。
(二)重新申领或调整改派
可参考《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调整改派办理指南》
九、毕业生选择单位应注意以下几点提示
(一)广泛收集就业信息。
(二)积极参加就业双选会。
(三)精准定位职业规划。
(四)广泛面向基层单位。
(五)谨慎签订合同协议。
(六)及时返回签约材料。
十、其他情况
(一)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请假问题
毕业研究生严格按照各院系和本人导师制定的培养计划执行:不能与研究生培养计划发生冲突。就业过程中如需请假离开学校,请严格遵循学校、院系的请假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务必报知导师和院系知晓。疫情期应遵守学校和医院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二)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要有甄别真假就业信息的能力,防止被虚假就业信息欺骗。毕业生在求职过程如需离校,请务必注意人身、财产和交通安全,求职、试岗期间要保持和院系、导师和家庭的联系。因毕业生离校(院系)求职发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问题,学校概不负责任。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9月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暂行办法
附件2:关于加强重庆医科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管理的通知
附件3:重庆医科大学毕业研究生协议书换(补)发申请
附件4:重庆医科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