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9号)文件精神和重庆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统计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现将教育部要求的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通告如下:
一、“四不准”: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二、监督举报:学校建立监督举报机制,畅通举报通道,如发现有违反“四不准”工作要求的,毕业生可通过举报方式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现将举报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举报电话及邮箱:
023-8485268 王老师 10631yjs@sina.com
毕业生离校后就业单位调整,请及时向所在学院反馈。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