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支部、研究生党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渝委组〔2018〕198号)和《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认真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渝教工委〔2019〕5号),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研究生院党总支将于近期开展2018年度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要求
本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主题要求是:学用新思想、建功新时代。基层党组织要紧紧围绕这个主题,突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二、会前要求
1、精心安排组织学习
(1)党支部要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集中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
(2)坚持学深学透、融会贯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三个确保”。要深刻领会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
2、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提升支部工作水平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要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并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3、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准备个人发言
(1)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并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深入检查存在的问题。
(2)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组织党员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并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形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三、会议议程
1、支部书记作动员讲话
2、支部书记述职报告2018年工作情况
3、开展党员个人自评和互评
4、开展支部评议和党员测评
5、上级指导老师点评
6、支部书记总结表态发言
四、工作要求
1、完成时间及上交材料
各党支部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于3月20日12点前将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电子纸质档)发送至邮箱:804580670@qq.com。
2、纪律要求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参加(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不得请假。
3、用好民主评议结果
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不合格党员按程序作出组织处置。测评结果要在本支部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附件:研究生院党总支关于召开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及表一表二附件.doc
1、表一 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
2、表二 党员民主测评表
表一: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
党支部:
评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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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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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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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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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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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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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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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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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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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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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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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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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支部班子
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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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在相应栏中划“○”。
时间:
表二:党员民主测评表
党支部:
说明:1.请在相应栏中划“○”,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参评人员的三分之一。2.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