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李科等14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9   浏览次数: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拟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李科等14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 贯

学历          (已取得学历)

职 务

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

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

材料审议是否合格

1

李科

重庆北碚

研究生

2020.3.30

2021.4.10

合格

2

覃铮

广西玉林

研究生

2020.3.30

2021.4.10

合格

3

王看然

重庆九龙坡

研究生

2020.3.30

2021.4.10

合格

4

黄尹裴

重庆涪陵

大学本科

2016.10.27

2021.3.20

合格

5

邹璇

土家

贵州铜仁

大学本科

2018.3.20

2021.3.20

合格

6

席田兰

四川南充

大学本科

2017.9.14

2021.3.20

合格

7

马琴

重庆铜梁

本科

2017.5.8

2021.3.8

合格

8

何静

重庆合川

本科

2017.5.10

2021.3.8

合格

9

庄融娟

福建福州

本科

2018.4

2021.3.8

合格

10

谭艺

重庆长寿

本科

2017.11

2021.3.8

合格

11

张印琳

重庆綦江

本科

2018.9

2021.3.8

合格

12

谭思华

重庆北碚

本科

2015.12.5

2021.3.8

合格

13

贺杰

四川邻水

本科

2017.5.16

2021.3.8

合格

14

秦琼

重庆丰都

本科

2018.4.23

2021.4.9

合格

 

公示时间:20214192021423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党总支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68485268

联系人:邓老师

 

中共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党总支委员会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