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18、2019年市级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2   浏览次数:

各有关院系:

根据《重庆市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简称《实施意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开展2018、2019年市级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期检查对象

2018和2019年立项的市级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项目(附件2)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围绕五个部分开展,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进展情况:对照《重庆市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项目申报书》(简称《申报书》)中的团队未来三年建设规划,项目目前开展工作的情况,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

(二)阶段性成果:对照《申报书》的整体建设目标、绩效评价指标、“立德树人”的计划以及项目在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上的改革突破,所获成果是否标明“2018、2019年市级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项目”字样。

(三)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五)目前存在问题和拟采取的措施

三、中期检查程序

本次中期检查工作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项目所属院系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如下:

1. 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4日: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提交《重庆医科大学市级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项目中期报告书》(简称《中期报告书》,附件3)及项目支撑材料至所在院系。

2.2021年1月5日-8日:院系对照《实施意见》,对项目提交的《中期报告书》及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中期报告书》中填写院系审核意见,经分管院领导签字盖章。

3. 2021年1月9日-18日:院系按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向学校报送专家评审结果。院系应聘请不少于3名具备正高级职称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结构合理,组成人员中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家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校外专家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4. 2021年1月19日-23日:学校研究生院汇总并公布中期检查结果。

四、提交材料要求

1.《中期报告书》及支撑材料

2.重庆医科大学市级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项目中期检查院系汇总表(附件4)

3.重庆医科大学市级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项目中期检查专家评审评分表(附件5)

联系人:唐敏吴婧 电话:68485368

附件:

1. 重庆市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暂行)

2. 我校2018和2019年立项的市级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项目

3.重庆医科大学市级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项目中期报告书

4.重庆医科大学市级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项目中期检查院系汇总表

5.重庆医科大学市级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项目中期检查专家评审评分表

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