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启动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1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落实国家和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1219)、《重庆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重医大201436号)确定的突出应用,加强整合,力求创新的原则,重点资助一批高质量、紧密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通过深入开展研究与实践,带动教育思想观念更新,促进育人模式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一)突出应用

立足于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目标和发展规划,申报的项目应符合新时期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理念,致力于解决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突出研究目标和成果的应用价值、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二)加强整合

鼓励院系有组织地协调整合研究团队、项目和教育教学资源,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跨基础与临床协同合作开展研究和实践,提升研究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三)力求创新

鼓励在已有研究与实践的基础上,从理论探讨、研究方法、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不同层面积极探索,力求在理念、方案、模式、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有所创新。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及资格

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组织申报。

2. 根据文件要求,校级项目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无超期仍未结题项目。中级职称申报人在研校级项目不超过一项,中级以上职称申报人在研校级项目不超过两项。市级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在所承担的研究生教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前,主持人不得新申报研究生教改项目。

(二)项目选题

各院系应重点围绕重庆医科大学2021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并结合当前医学教育改革形势和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开展选题和申报。

)项目评选

各院系应在充分整合申报意义和项目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并优报送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将在各院系推荐项目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本年度校级项目立项名单,同时择优推荐申报重庆市教委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院不接受未经院系推荐申报的项目。

(四)项目资助

校级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立项数量根据申报项目质量确定。市级立项项目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三类,凡推荐为市级项目的,不再重复享受校级项目资助。

三、其他事项

)材料提交要求

《立项申请书》电子版+签章的纸质版1份(A4纸双面打印);《汇总表》电子版1+签章的纸质版1份。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157

联系人:吴婧 庞才双

电话:68485368   邮箱:wujing@cqmu.edu.cn

 

附件1 重庆医科大学2021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附件2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3重庆医科大学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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