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文件要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促进校内外研究生导师团队人才能力提升,发挥优秀导师团队的引领示范作用,我校将启动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
1. 研究生导师组成的研究生教育教学团队;
2. 鼓励在校研究生导师与行业或企业专家联合申报;
3. 鼓励在校研究生导师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重点支持与“新锐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兼职导师搭建的团队。
4. 鼓励临床和基础交叉,构建双带头人制团队。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团队的团队带头人、团队成员任职条件以及团队申报条件须符合《重庆市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附件1)的有关要求。
2. 申报团队主要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建设期内,团队主要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视情况中止或撤销资助,收回资助经费:
(1)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引起不良影响的;
(2)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产生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3. 本年度校级项目将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和申报项目质量进行立项,建设期3年,学校对立项项目一定经费支持,经费使用须符合学校财务处制度规定。
4. 凡推荐为市级项目的,不再重复享受校级项目资助。
5. 如有院级导师团队项目的,建议从院级项目择优推荐。
6. 研究生院不接受未经院系推荐申报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团队负责人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报送《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
(二)各培养单位根据“(二)申报要求第2条”所列情形,对申报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进行政治审查,择优推荐;
(三)研究生院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名单;
(四)报校长办公会批准,下发本年度校级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项目立项公文,同时根据市教委指标要求择优推荐申报重庆市教委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项目。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如下:
1.《重庆市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项目申报书》电子版(附件2);
2. 《重庆市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1份(附件3);
3. 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
(二)报送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8日
联系人:吴婧 唐敏 联系电话:68485368
电子邮箱:wujing@cqmu.edu.cn
附件:
1. 重庆市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暂行)
2. 重庆市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项目申报书
3. 重庆市研究生团队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