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教委关于课程思政建设相关要求,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研函〔2023〕2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年度入选重庆市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相应授课教师或教学团队自动认定为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再单独申报。
二、申报要求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导师,须具有高级职称,课程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在近三个教学周期内应无学术不良记录。
(二)申报范围:从2021-2022年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中择优推荐(名单见附件1)。要求项目中有属于“学科登峰计划”所属学科的必须申报。
(三)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须符合《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见附件2)有关要求。
二、申报程序与资助
(一)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书》(附件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初审并填写《汇总表》(附件4)、学校评审公示和市教委批准立项等程序实施。
(二)学校对每个获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给予2万元经费支持,从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的学科经费中列支,项目获批立项后拨付总经费的50%,次年拨付剩余的50%。
三、工作安排
(一)6月29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初审并提交推荐申报材料。
(二)6月30日,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请准确掌握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7月4日-10日,学校对拟推荐申报项目公示5个工作日。
(四)7月20日前,经学校同意后报送材料至市教委。
四、材料提交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后将申报材料统一按照以下要求报送研究生院:
(一)《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示范教学团队申报书》电子版(附件3);电子版材料文件名格式为“XX(学院名称)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材料”。
(二)《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示范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
(三)待确定拟推荐名单后,提交纸质版《申报书》,相关要求如下:
1. 《申报书》及相应支撑材料须A4纸打印、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 其中一份纸质材料应在首页由分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应完全一致。
联系电话:68485368;联系人:唐敏 吴婧
附件:
1. 重庆医科大学2021-2022年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名单
2. 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意见
3. 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示范教学团队申报书
4. 重庆市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示范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