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2023级新生: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研究生新生学籍信息自查工作,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我校学籍信息电子注册结果的准确性,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针对2023级全体研究生新生学籍信息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 自查对象:2023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含2023年恢复入学资格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
2.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9日。
3.自查信息:研究生阶段学籍信息,包含且不限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号、专业、录取照片、学制、学籍状态等。
4.操作流程: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自查确认本人学籍信息。
5.注意事项:
(1)请各培养单位务必及时通知到相关研究生,及时完成学籍信息自查,并请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签字件由各培养单位留存备查。
(2)若自查中发现学籍信息有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导师、院系审核后,以院系为单位于2023年11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新生学籍自查是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籍信息电子注册结果是学生毕业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教育主管部门会在网上适时检查学校新生学籍自查工作进度。请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本人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培养单位要加强宣传与督导,逐一落实到位,督促研究生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人学籍信息自查。
联系人:庞才双 吴婧
联系电话: 68485368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