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办
发布时间:2023-02-16   浏览次数:

1.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联络部门相关工作,贯彻落实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

2.负责学位相关文件的起草、制订和政策解释,指导院系学位管理。

3.负责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人员的学位授予审核与管理(学位论文盲评组织、学位申请材料审查、学位证书管理、学位授予信息审核上报、学位授予档案整理、同等学力平台管理等)。

4.组织实施学位论文质量监督与评估(市级、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置等)。

5.负责研究生导师遴选、信息管理和服务。

6.组织开展导师培训、优秀导师评选。

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人员分工:

学位办主任:刘尚静(负责学位办总体工作,具体承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服务工作、文件制订、学位授予信息审核上报、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 置;导师遴选、导师培训等工作)。联系电话:023-68485682

职员:刘嘉欣(负责学位论文盲评组织、学位申请材料审查、学位证书管理、学位授予档案整理、学位论文抽检、同等学力平台管理,参与导师工作)。联系电话:023-68485682